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经验交流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为农业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提供机制保障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在bt365官网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省各级农发部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立足“构造大平台,服务大三农”,以促进项目高水平建设、资金高效益投入为着力点,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农发品牌,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机制保障。 

  一、创新资金和项目配合机制,推动项目计划早批复 

  近年来,随着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农发资金支出预算指标工作的常态化,我省在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分解下达各市资金预算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项目先入库,资金指标文件和项目计划编报通知同步下达等措施,促进市县按照资金指标额度,认真编报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尽量缩短项目计划编报期限,以加快项目计划批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从实践看,这一做法对保障地方足额落实财政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效果明显。但项目申报工作布置后,需要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市级农发机构需组织项目评审、公示等,往往几个月过去后才能正式批复项目计划,再经过后续招投标等环节后,项目施工一般都到了项目年度的秋季,而项目竣工则到下一年度春夏季,资金跨3个年度运行,导致时间周期长、结转数额大,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我省在项目立项方面进行了改革,从3月份开始布置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各市在6月底前按照2017年下达第一批资金指标的90%申报项目计划,力促农发项目早布置、早落实,并提前进行项目招投标,提早开工建设,争取2018年项目当年竣工验收,当年实现报账支付,避免大量资金跨年度结转,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分级管理机制,推进项目建设提速  

      财政部令第84号颁布以后,我们结合山东农发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将立项评审、计划调整、项目验收等权限全部下放,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构建“精简统一、分级管理、权责一致、放管结合、务实高效”的农发工作新机制。一是将项目立项评审权限下放到市级农发机构,由市级全面负责组织对拟立项项目的评审,并对评审合格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审定,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报经省农发办审查同意后,批复下达项目计划。二是将项目计划调整变更权限下放到市级农发机构,省农发办只负责项目终止的批复,项目计划内容调整、招标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等,原则上全部由市级农发机构审核批复,报省农发办备案。三是将竣工项目验收权限下放到市县。明确产业化发展项目竣工验收由县级农发机构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由市级农发机构负责,省农发办对市县竣工项目验收工作进行复核,考核市县农发机构验收工作质量。同时,根据项目竣工时间不同,实行分期分批验收,及时办理竣工工程产权移交,加快项目运行。管理通过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运转程序,简化项目管理环节,明确管理责任,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加快了资金报账支出进度。 

  三、创新资金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投入方式上,一是加大产业化发展项目中贷款贴息项目占比,推动土地治理项目积极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等,鼓励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在增加投入规模的同时,通过先建设后验收、先贷款后付息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二是将全省产业化发展补助类项目全部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土地治理项目积极开展“先建后补”试点等,引导项目提前申报、提前批复、提前实施、提前完工,促进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三是对土地治理项目土壤改良、科技推广措施的使用,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任务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简化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实现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双提速。  

  在管理环节上,一是优化工作流程,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对明确到县(市、区)的农发财政资金,由省财政通过国库实拨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缩短资金在途时间。近年来,我省农发资金每年第三季度末基本完成当年资金指标下达,在省财政厅专项资金拨付进度调度考核工作中始终名列前茅。二是正确处理好严格审核和加快报账的关系。在坚持按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对报账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在30日内完成报账审核工作并支付资金,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三是鼓励各地将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缴入县级财政部门,与财政资金统一落实、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四、完善资金监管考评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绩效 

  农业综合开发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是促进财政资金合理支出、有效使用的重要手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把资金支出进度和工作绩效列入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农发办的相关规定,我省制定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每年12月份公布考核结果,并把资金支出进度和工作绩效作为资金管理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二是按照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省市依据各项考核结果,对资金管理问题多、支出进度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资金分配综合因素法,在年度资金分配中予以体现,以此鼓励和鞭策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农发资金综合效益。三是依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日常工作考核。2014年开始,我省开发建设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综合管理等多个方面,实现了对农发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情况的网上即时监管,确保资金早拨付、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 

 

附件下载: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网管信箱:mofzwgk@163.com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10-68551114
京ICP备05002860号